全院师生、家长:
根据学校的总体安排,2014年学风建设及学业预警已全面展开。学院高度重视,已于2014年10月24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我院的学风建设明显滞后
根据教务处的通知,我院学业预警11人,处于比较严重的状况,而挂科3门以上(含3门)82人,占全院学总数的14.1%。可见,我院的学风建设明显滞后。
二、我院学业预警的处理情况
(一)我院学业预警11人,勒令退学4人,已办理退学手续;严重警告、留级3人,已编入2013级;警告、跟班察看4人。
(二)对留级和跟班察看的同学,责令做深刻检讨、制定详细学习计划、签订重修补学分保证书。对于到本学期期末考试时,凡新开课仍有较多学分不能取得者,或重修课程仍较多不能通过者,届时将视情况给予退学等处理。
三、加强学风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学院领导、班主任、辅导员、任课老师、学生干部、家长齐抓共管的学风建设监督体系,加强考勤制度并落到实处,确实加强学风建设,落实学风建设岗位责任制,全面提高我院学风建设工作水平。
(二)对学习有困难的同学进行帮扶
对学习有困难的同学,学院领导、班主任、辅导员、任课老师要给予帮助,指定专人进行结对帮扶,确实解决学习有困难同学的实际问题。
(三)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
严格执行《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按照 “第十章 学业预警、延长学习年限与退学
第四十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所在院系应给予学业警示:
一、一学期所获必修课学分未达到该学期应修必修课学分的1/3者;
二、第三至第六学期期间未获得的应修学分累计达到24学分者;
第四十一条未获得的应修学分累计在29学分以内的二、三年级学生,可以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已纳入学校就业计划的毕业班学生不得申请延长学习年限。
第四十二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
一、在基本学习年限内,累计未获得应修学分达到30学分(含30学分)以上者;
二、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者;
三、患病或者意外伤残,经校医院或指定医院确诊,无法继续在校学习者;
四、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
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者;
六、一学年内缺课累计超过当学年总学时1/3者;
七、本人申请退学者。
严格执行《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按照 “第三章 违纪与处分
第二十六条 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下列学时者(无故迟到、早退二次计旷课一学时;旷课一天,按实际授课时间计),按下列条款处分:
(一)10~19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二)20~29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三)30~39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四)40~49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五)一学年内旷课累计超过当学年总学时1/3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注:旷课统计以学委记录后任课老师签字的考勤表外加学生会干部定期检查结果为准。
(四)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齐抓共管
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凡挂科未取得应修学分达10~15分的,一律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由学校与家长齐抓共管,共同解决学风问题。
(五)严格执行重修、补考纪律
凡考试成绩低于45分(含45分),必须重修,重修及补考全部必须经学校教务处教务系统录入方为有效。学院重申,绝对没有毕业前的学业清考,如果抱有清考侥幸心理的,将后果自负。
计算科学学院党总支 计算科学学院
2014年10月31日